| 昨天,记者从市征兵办获悉,我市今冬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为详细了解今冬征兵工作有关政策规定,记者专访了合肥警备区参谋长、市征兵办公室主任张庆华大校。
今冬征兵的对象和范围有哪些规定?
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 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县(区)范围内,优先征集大专毕业 以上文化程度入伍,然后再征集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尽量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县(区)范围内,优先征集高中毕业以上 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应当是2008年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转业军人
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09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依 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应尽量征集2008年入学的学生,原就读学校应按有关规定保留 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征集的年龄有哪些要求?
男青年为2008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 为2008年年满18至19岁。为适应部队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和2008年应届高中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征集的程序和报名办法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填写2008年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
征集时间如何确定?
从2008年11月1日开始征集,12月上旬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新兵运送完毕。
退役安置政策有哪些规定?
征集的士兵,服满2年的城镇户口义务兵作退伍安置。农村户口义务兵荣立二等功或因战、因工伤残的退役后享受城镇义务兵安置政策。城镇退役义务兵自谋职业补助金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标准。
为高标准完成今冬征兵任务市征兵办将有哪些举措?
为确保最大限度地征集到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市征兵办在以下几个方面狠下功夫。一是深入进行宣传教育。合肥警备区政治部协调市 委宣传部将10月份定为“征兵宣传月”,集中宣传《兵役法》、《国防法》等有关征兵法律法规,使广大适龄青年明确征兵的政策、规定和义务兵优待安置政策, 调动各类应届毕业生携笔从戎的积极性,帮助他们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前途账”。二是严格执行《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 准》和《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要求,严密组织应征青年体检、政审,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体检、审查把关出问题的,要一查到底, 严肃追究。三是落实优待安置政策。严格落实县级统筹、统一发放的规定,并随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应提高标准,尽可能缩小参军入伍与外出打工的收入差距。同 时抓好退伍兵技能培训,加大扶持就业力度,积极拓宽安置渠道,切实解除应征青年参军入伍的后顾之忧。四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进一步加大 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征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依法征兵、廉洁征接兵。对无视征兵政策、徇私舞弊的征接兵人员,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切实维护 党、政府和兵役机关的良好形象。(祝伟 韦勇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