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直和驻肥部属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实施办法(暂行)2007自主择业 |
|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逐步推进军转安置调整改革,积极探索具体安置方法,进一步做好省直单位(含驻肥部属单位,下同)军转安置工作,根据中发〔2001〕3号、中发〔2007〕8号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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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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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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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逐步推进军转安置调整改革,积极探索具体安置方法,进一步做好省直单位(含驻肥部属单位,下同)军转安置工作,根据中发〔2001〕3号、中发〔2007〕8号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转业军人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坚持军转安置工作政治任务要求和安置计划指令性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省直实际情况,逐步改革安置办法,保质保量完成安置任务。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决执行中央关于军转安置工作的方针政策。对担任师、团级职务的,采取考核选调等办法安置;对担任营级以下职务的,采取考试考核和双向选择等办法安置。对有的岗位,也可以在军队转业干部中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安置。二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安置工作的透明度,体现“阳光人事”。三是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推进人才资源优化配置。四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维护转业干部切身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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