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2007年冬季征兵工作已经开始。记者就今年冬季征兵工作有关问题,专门采访了辽宁省征兵办公室主任、省军区副参谋长袁昭大校。
问:今年冬季征兵面临哪些新形势、新特点和新要求?
答:今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今冬的征兵工作,是举国上下喜迎党的“十七大”即将胜利召开的形势下展开的。为积极适应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要求,加快质量建设步伐,按照国家、沈阳军区的有关要求,我省今年的征兵工作主要有三项改革举措:一是增大女兵征集透明度。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比例扩大到50%。采取公开报名、面试、体检、政审、文化考试、网上录取等一系列征兵“阳光工程”,最大限度实现公开透明。二是对征兵“热点”地区男兵征集采取强硬性措施。主要是:征集任务一次性下达,不准超任务征集;按规定的时间组织体检、政审、一次性集中上站,不准搞第二次体检、政审;对体检、政审双合格人员,采取统一组织文化考试和体能测试等办法进行排序,择优选定。三是进一步完善送兵规定。军区范围内今年继续实行送兵。担负送兵任务的人武部要以书面形式向部队提供每名新兵本人和家庭有关情况;新兵送达部队后,部队要在一周内组织复检复审,明显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做退兵处理,兵役机关不得拒绝接收。对这些新形势、新特点,各级兵役机关必须认真学习研究,掌握特点,大胆尝试,改进工作方法,确保任务的圆满完成。 入伍
问:在校大学生入伍有哪些政策规定?
答:今冬我省征集在校大学生的政策,按2003年省下发的《关于扩大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入伍工作的通知》执行。各级要在报名、体检、定兵等方面,为大学生应征入伍开辟“绿色通道”。主要政策规定为:
在学业上做出了特别安排。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入伍后,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和考试。退出现役后,由所在学校及时安排复学。对专升本、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凡在部队立功的,都有具体的优待政策。
在优抚上给予特别照顾。在校大学生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相关安置工作。
问:今年对建立健全廉洁征兵长效机制和抓好廉洁征兵工作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
答:我省征兵工作总体形势是好的,但征兵不正之风,特别是不廉洁的问题,比如“热点”地区花钱当兵、城市“边缘兵”花钱入伍、女兵征集存在权钱交易等问题还不能完全杜绝。为此,我省今冬主要采取以下五项贯彻措施:
第一,成立各级征兵纪检监察领导小组。省纪检监察领导小组由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公安厅、卫生厅、监察厅、省征兵办等单位派人组成。各市、县(市、区)也将成立纪检监察领导小组,按职责共同抓好廉洁征兵工作。省纪检监督电话为024-23071241。
第二,在“热点”地区组织男兵征集办法改革。确定在辽阳市的宏伟区、弓长岭区,盘锦市的兴隆台区,铁岭调兵山市等四个地区按照报名、面试、体检、政审、文化考核]体能测试、网上录取“七个步骤”,分别进行七次公示,通过计算机自动排序的方法,组织男兵征集办法改革。
第三,扩大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女兵比例。公开征集比例扩大到50%,大力推广去年沈阳市网上公开征集女兵的做法,在全省范围内铺开。通过增大透明度,实现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求公正”的目标。
第四,进一步强调张榜公示。明确所有男性入伍名单要在11月30日18时前在其常驻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军分区、街道、社区的明显位置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两周,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